轉發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非煤礦山企業“五職”礦長履職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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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區、榮成市、乳山市應急管理局: 現將《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非煤礦山企業“五職”礦長履職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威海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中非煤礦山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量化提升行動部署的12項重點任務47條措施,對照“三張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強化監管執法,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五職”礦山帶動全員落實崗位安全責任,推動我市非煤礦山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落地見效。
威海市應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東局 關于印發《山東省非煤礦山企業“五職”礦長履職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市應急管理局,省屬有關企業: 根據《山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關于開展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專項檢查的通知》(礦安綜〔2024〕11號)等要求,進一步強化非煤礦山“五職”礦長法治觀念、紅線意識,通過盯緊“關鍵少數”,帶動全員落實崗位安全責任,有效防范遏制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省應急廳、國家礦山安監局山東局聯合制定了《山東省非煤礦山企業“五職”礦長履職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分別組織轄區及所屬非煤礦山認真抓好落實。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東局 2024年3月13日 山東省非煤礦山企業“五職”礦長履職專項檢查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動《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硬措施》)落實落地,督促非煤礦山“五職”礦長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切實解決部分非煤礦山“五職”礦長履職能力嚴重不足、長期不履職甚至帶頭違法違規等突出問題,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檢查范圍 全省正常生產基建的非煤礦山及其上級企業。 二、檢查內容 聚焦非煤礦山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量化提升行動部署的13項重點任務和50條措施要求,利用“三張清單”,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體系情況。4月底前,“五職”礦長和安全總監組織分管部門、車間、班組主要負責人,系統查擺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制度建設、職責分工、管控措施、應急處置、考核標準、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漏洞和盲區,逐項建立問題臺賬,研究制定“立改廢”清單;5月底前,“五職”礦長和安全總監對照問題清單逐一整改,系統性健全完善真正服務于生產經營全過程的全鏈條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層層審核后由主要負責人簽批實施。 2.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情況。5月底前,“五職”礦長逐級逐人劃分責任,逐崗位制定職責清單,安全總監逐一審核,匯總形成全員責任制清單并報主要負責人審簽執行;5月底前,“五職”礦長做實做細管理崗位和作業崗位的措施清單,形成全員崗位風險管控措施;5月底前,管理制度、全員責任制清單和崗位管控措施清單更新至省非煤礦山監測預警綜合管理系統并動態維護;6月底前,安全總監依據《山東省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運行質量量化清單》,牽頭組織開展一次全員崗位責任落實情況考核。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5月底前,“五職”礦長結合預警管理系統提供的隱患分析結果和日常管理中發現的違章問題,據實編制崗位考試題庫和操作人員實操考試標準;安全總監統籌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崗位試題庫和實操考評標準;“五職”礦長落實“師帶徒”制度,組織開展全員自救器佩戴演練;“五職”礦長組織制定《實施意見》、《硬措施》宣貫工作方案,開展宣貫活動,傳達至全部崗位、全體人員。 4.安全生產投入情況。主要負責人保證本單位具備充足的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組織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5.生產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情況。5月底前,礦山企業據實配齊“五職”礦長、“五科”專職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科學制定采掘計劃,落實“一工程一設計和安全確認”制度;按規定動態更新圖紙資料;至少建立1個安全示范班組。 6.現場履職情況。主要負責人每月在生產現場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地下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嚴格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每月帶班下井不少于5個,列為國家重點縣的地區每月帶班下井不少于10個。上級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編制并審定企業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辦法;定期到生產現場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嚴禁下達超能力生產計劃或者經營指標。 7.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五職”礦長對照《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每月組織開展全面排查,并按照“五落實”原則嚴格整改;對自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開展調查處理并上傳至省非煤礦山監測預警綜合管理系統。 8.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情況。5月底前,隱蔽致災因素普查不清不實的礦山綜合采取物探、鉆探、化探等相互印證的工程措施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對普查出的隱蔽致災因素落實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等進行治理。 9.“三化”建設。5月底前,生產礦山結合當前生產系統布置等實際,優化完善“三化”建設三年規劃和年度方案;6月底前,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材料或者工藝全部淘汰。 10.皮帶運輸管理和隱患整治。4月底前,使用皮帶運輸的地下礦山,要動態更新皮帶運輸機型號,皮帶材料、長度,使用年限、檢測檢驗等信息臺賬并報屬地應急部門;6月底前,完成皮帶監測監控與報警系統建設。 11.風險監測預警能力。“五職”礦長根據《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基本規范(DB37/T4683—2023)》研究制定可持續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三年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地下礦山按照相關標準規范,實現人員定位、通信聯絡系統全覆蓋;地下礦山按照關鍵地點、重要部位總量的30%比例,完成高清攝像機和圖像智能分析設備的安裝和聯調,其中首批79家地下礦山要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安裝并與省平臺聯網。 12.預警管理系統應用。3月底前,調度中心(室)設置監測預警系統專席;5月底前,“五職”礦長和安全總監要組織分管部門、車間、班組人員對基礎數據重新審核;監測監控數據全量聯網;預警報警信息及時閉環處置;系統全員應用。 13.建設工程和外包施工隊伍管理。基建地下礦山嚴禁存放爆破器材;基建礦山掘進工程承包單位數量不超過3家;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做到管理、培訓、檢查、考核、獎懲“五統一”;地下礦山嚴禁將爆破作業專項外包。 14.動火作業管理。礦山企業明確動火區域等級并在礦區公告;動火作業前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動火作業指定專人監護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作業結束后檢查驗收。 15.應急處置情況。“五職”礦長和安全總監健全完善礦山斷電、透水、冒頂、著火、墜罐、尾礦庫潰壩、邊坡跨塌和人員轉移等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優化處置手冊;主要負責人定期組織并參與應急救援演練,及時評估修訂預案和處置方案;嚴格落實災害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及時報告和出現事故征兆等緊急情況及時撤人工作制度。 16.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情況。“五職”礦長定期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熟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流程和事項,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7.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指南。4月底前,礦山及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領導班子和部門負責人認真學習《山東省非煤礦山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量化清單》《山東省非煤礦山“五職”礦長記分清單》 《山東省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運行質量量化清單》,以三張“量化清單”為主線,據實制定符合本礦山、本企業的《主體責任落實量化提升三年行動指南》。 三、工作安排 專項檢查自3月起至8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 (一)自查自改(3月至7月)。非煤礦山“五職”礦長要對照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三張清單”對標考核、嚴控質量。各市、縣(市、區)應急局要按照分級監管的原則,組織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談心談話,其中對2023年以來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非煤礦山企業“五職”礦長要進行約談提醒。 (二)執法檢查階段(5月至7月)。各市、縣(市、區)應急局要按照分級監管原則對轄區非煤礦山企業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三張清單”和本方案要求落實情況開展專項執法。同時,按照“逢查必考”要求,組織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全覆蓋考試,重點考核主要負責人對《實施意見》、《硬措施》、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等內容掌握情況,考試不合格的要責令重新學習和補考,補考仍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通報曝光,并根據情況建議相關非煤礦山企業調整主要負責人。 (三)“回頭看”和總結階段(8月)。各市應急局要對照前期發現的問題開展“回頭看”抽查檢查,對專項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梳理好經驗好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研究制定切實推動“五職”礦長履職到位的制度性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應急局要結合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和2024年工作要點,統籌做好專項檢查,建立監管執法計劃清單,狠抓落實。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市應急局要圍繞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五個目標”,堅持監管檢查與量化考核并重,對照“三張清單”嚴格考核。要采取明查暗訪、殺“回馬槍”等檢查方式,對標對表實施執法檢查,對“五職”礦長履職不到位方面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采取約談、曝光、行刑銜接、聯合懲戒、“一案雙罰”等措施依法處理處罰,嚴肅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其他“五職”礦長責任,嚴格做到懲處一批、約談一批、問責一批、通報一批、納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一批等“五個一批”。 (三)加強信息報送。每月25日前,各市應急局要向省應急廳和國家礦山安監局山東局分別報送追責問責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每季度至少上報1起典型執法案例(見附件2);8月20日前將工作總結分別報送省應急廳和國家礦山安監局山東局。省應急廳將會同國家礦山安監局山東局成立省級督導組,對各地專項檢查開展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對“五個一批”落實不力、敷衍塞責的地區進行曝光,并約談有關地方政府及其監管部門負責人,必要時將向地方政府印發工作建議函,提出監察意見。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張凱,0531-51787885,郵箱:sdyjfmksjgc@shandong.cn;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東局,晁文鵬,0531-85686157,郵 箱:sdjfmc@163.com。 附件:1.追責問責情況統計表 2.典型執法案例(模板) 附件1 追責問責情況統計表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分管負責人: 填表人: 填表人電話: 備注:本表由市級監管部門填報,表中數據為市、縣級監管部門當月累計匯總數據。
附件2 典型執法案例(模板) 典型執法案例編寫內容,應當包括標題、關鍵詞、基本案情、處理結果、典型意義、執法人員等要件,可參照如下模板: 【標題】 格式為“執法主體+違法主體+案”,例如“XX市應急管理局對XX企業行政處罰案”。 【關鍵詞】 以3到5個重要關鍵詞對案例內容進行歸納。 【基本案情】 詳細介紹案件事實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 通過對相關法律、法規的適用,給出案件的處理理由及結果。理由應包括證據采信理由、依據選擇理由、決定裁量理由等。 【典型意義】 對典型執法案例進行評析,明確在類似案件執法中的參考借鑒價值,指出需要完善改進的地方。 【執法人員】 姓名、執法證號、手機號(需填兩名執法人員執法證號及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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